您现在的位置: 中心动态>>正文 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全市劳动合同约定内容 发布时间:2024-03-20 点击:1163 为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文,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全市劳动合同,规范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合同约定内容。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住房公积金缴存纳入劳动合同以后,以合同的方式对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了保证,增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约束性,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减少劳动争议发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