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基础材料:
1、身份证、承诺书(现场填写);各县管理部仍需提取人提供无房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注意事项:
1、职工开户满3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的自建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个人情况不同,提取金额上限和辅助材料不同,低于以下标准,按实际租金计算。
3、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4、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租房提取个人或夫妻双方,缴存地和租住地如跨县区管理部,需提供相关县区的无房证明。
6、新市民、青年人在开封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因租赁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已租房提取的金额仍可计入其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合并计算其可贷额度。
个人情况 |
金额上限 |
辅助材料 |
单身 |
800元/月 |
户口簿或婚姻状况证明 |
已婚(无子女) |
1600元/月 |
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
已婚(有一个未成年子女) |
1600元/月 |
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
离异(有一个未成年子女) |
1600元/月 |
身份证、离婚证、载明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
多子女家庭(二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 |
2000元/月 |
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等 |
离异(二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 |
2000元/月 |
身份证、离婚证、载明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