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手册
目 录
提 示
业务办理方式:
1、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渠道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请首选网上办理。
扫码开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在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无法办理的特殊业务再到公积金窗口办理。
特别提醒:
1、对伪造合同、发票或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信息等行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市公积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⑴市公积金中心将缴存职工违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对缴存职工予以批评或者做其他处理。⑵在相关媒体进行曝光。⑶将违规缴存职工的个人信息记入公积金“黑名单”系统,5年内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⑷对造假或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2、需核实相关提取信息的,市公积金中心留存提取材料复印件,经核实后通知提取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业务办理地址:
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搭乘27、30、39、44、K101路公交车可到达),开封市市民之家三楼C区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
咨询电话:0371-12329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最终解释,如遇政策变动,另行通知。
一、缴存职工全额购买自住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新建住房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2、购买自住新建住房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提取时间以全额购房发票记载时间为准,提取时限为五年以内,提取频次不限。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4、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7、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特别事项:
1、缴存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非公积金缴存地及非户籍地全款购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2、对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全款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全额购房发票记载时间之日起,计算满一年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缴存职工全额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提取时间以房地产权证(必须为首次办理的)记载时间为准,提取时限为5年以内。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4、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7、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特别事项:
1、缴存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非公积金缴存地及非户籍地全款购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2、对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全款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计算满一年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3、对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房屋权属交易行为的,在一年内只能就该套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该套住房在一年内再次交易,并以该套住房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计算满一年后提取。
三、缴存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建造自住住房: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建造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支出费用的发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支出费用发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产生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总额,且不超过房价总额。提取时限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为准,提取时限为5年以内。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4、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7、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四、缴存职工购买房改房、集资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购买房改房: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房改房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购买集资房: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集资房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契税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职工购买房改房的提取时间,以房改审批表记载的时间为准;职工购买集资房的提取时间,以契税票记载的时间为准,提取时限均为5年以内。
2、缴存职工如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供的契税票,需包含提取职工的纳税明细。
3、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4、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5、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6、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8、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五、缴存职工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可申请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适用于本市组合贷),可同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同时办理。首次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本次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与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3、缴存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每间隔一年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须为正常,再次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仅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期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与贷款本息总额之和;贷款提前结清的,结清后一年内可办理提取,提取额不超过本期还款金额;自然结清的,结清后一年内,且与上次提取间隔满一年后可办理提取。
4、由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在商贷存续期间从未提取过公积金的,按照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要求办理;
在商贷存续期间曾经提取过公积金,商贷结清后超过1年的,缴存职工须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满一年方可办理提取。每间隔一年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期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本息总和。
5、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6、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7、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借款合同、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含最近1个月还款明细记录)、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一份。若《个人信用报告》不显示公积金贷款情况的,职工本人可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查询打印贷款情况。
职工的异地公积金贷款如已办理冲还贷业务,只能提取偿还贷款中尚未冲还的部分。
8、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9、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六、缴存职工正常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含最近1个月还款明细记录)、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发票复印件一份。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缴存职工正常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满1个月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同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同时办理。首次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本次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与已偿还贷款本息总和。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3、缴存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每间隔一年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状态须为正常,再次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仅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期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与贷款本息总额之和;贷款提前结清的,结清后一年内可办理提取,提取额不超过本期还款金额,除需提供正常偿还商贷所需材料外,还需再提供结清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贷款结清)、银行出具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最后3个月还款明细记录);自然结清的,结清后一年内,且与上次提取间隔满一年后可办理提取,自然结清除需提供正常偿还商贷所需材料外,还需再提供结清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贷款结清)、银行出具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最后3个月还款明细记录)。
4、由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在商贷存续期间曾经提取过公积金的,商贷结清后一年内可办理提取,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减去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的差额。除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银行出具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最后3个月还款明细记录)。
5、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6、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7、公积金G系统上线(2018年7月1日)后,职工因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提取了公积金,提取满一年后,又用本套住房还贷而再次提取时,仅需提供身份证明,和银行出具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含最近1个月还款明细记录)。
8、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商业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或商业贷款合同复印件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9、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偿还异地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同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10、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11、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七、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租赁公共租赁(或廉租)住房
1、身份证、公租(或廉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或廉租)房租金缴纳凭证。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租赁商品住房
1、身份证、承诺书(现场填写)。(备注:各县管理部仍需提取人提供无房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职工开户满3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的自建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租赁公共租赁(或廉租)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赁商品住房的,单身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婚姻状况证明,最高月提取额为800元/月;已婚(无子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最高月提取额为1600元/月;独生子女家庭(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最高月提取额为1600元/月;离异的独生子女家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离婚证、载明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最高月提取额为1600元/月;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二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的最高月提取额度为2000元/月,多子女家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等(离异的多子女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载明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以与公积金中心、房管所签订《开封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缴纳房租授权协议书》,授权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次月开始按月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缴纳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4、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
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5、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6、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租房提取个人或夫妻双方,缴存地和租住地如跨县区管理部,需提供相关县区的无房证明。
7、新市民、青年人在开封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因租赁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已租房提取的金额仍可计入其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合并计算其可贷额度。
8、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电梯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含费用分摊方案)、加装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支付凭证(扣除政府补助金额)或相关费用证明材料、产权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原件。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对象:开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提取时间: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以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同一套房屋因加装电梯按比例分摊的实际出资的费用,即自筹建设资金(不含电梯运行资金、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扣除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政府或单位补助后的自筹资金。
4、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5、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6、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7、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九、缴存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退休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2、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退休待遇申领时,退休职工可以填写并由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递交《开封市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授权公积金中心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代为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单位未办理封存的除外)。
4、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十、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缴存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残疾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缴存职工满50周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失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三)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2、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3、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域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且与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未重新就业,如重新就业按照转移办理。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职工可以通过“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直接提取,无需任何材料。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6、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十一、缴存职工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出境定居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2、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3、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4、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十二、缴存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低保证。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2、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3、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4、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十三、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需提供死亡职工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2、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3、死亡证明分为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公安机关非正常死亡证明和户口簿上显示死亡注销信息、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职工有储蓄卡的,提取金额转入本人储蓄卡内,由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经公证后的委托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死亡职工无储蓄卡的,由职工单位办理,提供单位转款承诺书,需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银行账号、名称和开户银行。
死亡职工既无储蓄卡又无缴存单位的,需提供继承(遗赠)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和储蓄卡。
5、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