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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开封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38887
2019年度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0年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直属为市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设有行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网络管理科、稽核督查科、法规宣传科等7个科室,并下辖四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14.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5.9万元,增长20.61%。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积金G系统上线,配套运行及维护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60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4.3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9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33万元,占51.21%;项目支出730.22万元,占48.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14.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5.9万元,增长20.61%。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积金G系统上线,配套运行及维护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8.08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积金G系统上线,配套运行及维护项目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类)支出1496.56万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9%。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4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公积金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中心在实际经费支出时,是按照市财政有关要求,上报相关经费使用审批材料,并由市财政按市公积金中心实际需支付金额进行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9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2.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和派遣制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38万元。主要用于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停车费等。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中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签报制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来开封考察学习工作。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